(一)以人为本就是要在现实性上推进人的全方位进步
1、 “以人为本”是推进人的全方位进步的政策体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取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将是如此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一个人的自由进步是所有人的自由进步的条件”随后,在《资本论》中指出,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将为将来的社会奠定现实的基础,将来社会将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人的全方位而自由的进步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共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打造物质财富很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很大提升、每一个人自由而全方位进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大家的最高纲领,而现阶段大家进行的所有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升,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方位进步。这样来看,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需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进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不断推进人的全方位进步。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需要,也是检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标准。
2、“以人为本”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方法,又是和谐社会的目的。把“ 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就是要在现实性上,通过拟定路线方针政策,推进人的全方位进步。人越全方位进步,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变,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方位进步。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进步水平是逐步提升、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方位进步程度也是逐步提升、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进步。反过来讲,只有坚持全方位提升人的素质,促进人的自由而全方位进步,才能给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持续、迅速、健康的进步提供源源持续的动力和最可信的保证。
3、“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把“ 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落脚点,就是要把推进人的全方位进步,同推进经济、文化的进步和改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结合起来,叫人民真的享遭到改革开反放的成就。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自由而全方位进步确定为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进步的中心目的,大家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进步才会有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进步策略,才能从根本上打造和健全有益于保障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的规范体系。才大概从根本上把达成“以人为本”纳入法治轨道,才能从根本上克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片面强调局部利益或以整体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的施政倾向。
(二)和谐社会与人的全方位进步是一个互动共进的历史进程
1、人的自由而全方位进步是历史的、具体的。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方位进步,决不意味着大家可以超越历史的和现实的条件,游离于社会及群体以外、随性地行动。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作为处在生产力和社会需要的肯定进步阶段上的个人怎么样进步时强调提出:“一个人的进步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所有人的进步;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总之,大家可以看到,进步不断地进行着,单个人的历史决不可以脱离他以前的或同年代的个人的历史,而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年版,第515页)人只能在特定的历史与现实所形成的规范范围内进步自己,依赖这一规范确保大家自由而全方位地进步。历史进步是新陈代谢的不息过程,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方位进步也是一个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前进的过程。正由于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方位进步都要遭到生产力水准与交往程度的限制,大家的进步就不可能是孤立的行为,它需要与社会和群体的进步紧紧结合在一块。
2、人的全方位进步与社会和谐进步是互动的。人的全方位进步与社会和谐进步的互动是社会化大生产进步的势必需要。推进人的全方位进步与达成社会和谐进步是互为首要条件和基础的,两者相互促进、逐步提升,统一于人类社会进步进程之中。事实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从本质上讲也就是推进人的全方位进步的过程。人的全方位进步要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协调中才能达成。
3、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促进人的全方位进步的基本渠道。建设和谐社会需要从根本上达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和谐从本质上来讲是人的不断进步所形成和表现的一种社会存在状况。而人在本质上是社会的人,人的不断进步,不能离开社会的和谐进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每个方面的规范还不健全、不成熟。因此,需要高度看重民主与法治重视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关注全民素质的提升,以求促进社会和谐,推进人的全方位进步。
(三)构建“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系。
1、 “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原则。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以人为本”,既不同于中国古时候封建统治阶级的"民本"思想,也不同于近现代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中国古时候思想家曾提出了十分丰富的“民本”思想,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等等。但,这种“民本”思想是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统治,麻痹被统治阶级幌子,其真是目的在于更好地“役民”、更顺利地达成其统治,“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就是这种“民本”思想的样板,它实质上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君本”思想。西方近现代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学说反对神本主义,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捍卫人的自由和权利。这种人本主义思想是打造在虚构的、无差别的、抽象的 “一同人性”的理论预设基础之上的。而 “以人为本”是打造在群众史观基础上的、以保障人民社会主人翁地位为首要条件的、以维护人民权利为根本的价值观。它不只从法律的角度确立了人民的国家主权地位,而且成为支配全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道德力量。
2、“以人为本”衡量党和国家所有工作成败得失的价值标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需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一直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党和国家各项大政方针的拟定和推行及各项具体工作的拓展都需要着眼于维护、达成和进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好、达成好和进步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非一种空洞的、抽象的政治口号,它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具体表目前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规范设计上,反映在政策、法规和实质工作之中。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坚持“以觉得本”促进人的全方位进步为价值目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要紧阶段,它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不一样的是把达成阶级利益的终极目的转变为“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方位进步;把牺牲个体利益,集中体现规范优越转变为革新体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和人的全方位进步创造好条件;把检验进步的规范从以是不是有益于经济进步转变为人民认可不认可、答应不同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既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既要保障人民群众宪法权利,又要促进人的全方位进步,真的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进步的成就。
2、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妥善处置不同利益群体关系
一个社会和谐的主要标志是人与人之间是不是能和睦相处,反映在社会关系上就是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是不是协调的问题。《十一五建议》把处置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纳入国家的进步规划,需要大家党在十一五期间处置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大家一直坚持国内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不存不同阶级和阶层。改革二十多年来,国内不同利益群体是伴随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分化的,具体表目前:
(一)目前社会结构进步变化的态势和特征
社会阶层结构演进是由大家对资源占有形式和经济社会进步水平决定的。对文化资源、经济资源与组织资源占有些数目,决定了其所处的社会地位。拥有三种资源数目越多的阶层,其阶层位序就越高,反之越低。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农民是最大的社会阶层,占总人口的绝对多数,地主、官僚、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在人数上只占人口的非常小比率,阶层结构相对简单。这种社会结构是在封闭状况下,自生自发地演变的超稳定性社会。建国后,中国对过去私有制进行了革命性改造,资源的国家占有消除去阶级产生的基础,结果只剩下仅具备象征意义的职业身份的“两个阶级和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常识分子阶层,其中农民阶级占绝对多数,仍然保留着传统社会的阶层特点。因为国内的社会利益结构是打造在单一所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这种整体性社会不承认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弱化利益群体的能动性,使作为利益主体的群体和个人失去了自我进步的向度,也使得整个社会的进步缺少动力,停滞不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历程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型社会转变为开放型社会的转变。市场经济具备瓦解整体性社会,突出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有哪些用途。在经济改革过程中,不但产生了新的利益群体,而且使新的群体内部、旧的群体内部、新旧群体之间的差别和差距愈加大。本世纪初,经过多年的非均衡进步,形成倒“丁”字型社会结构。不只扭曲了社会结构,制约了经济的进步,而且使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具体表现为:
一是利益矛盾凸显。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上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色彩,个人利益的达成主要由集体和国家直接调控,收入差距也不大;加之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和集中精力搞阶级斗争,使得人民内部矛盾多集中在政治思想范围,淡化了物质利益矛盾,或者说,物质利益矛盾处于隐性状况,不常见、突出。2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已经使大家渐渐同意了差异性、个性化的社会,群众的生活观、价值观都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因为受市场用途的驱使,经济利益、物质利益成为生产、生活的主要驱动力,大家更看重和追求与自己密切有关的实质利益,功利主义价值取向渐渐凸显,从而使经济利益矛盾和物质利益冲突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核心内容。诸如失业、下岗、协保、医疗保险、动/拆迁、物业管理等等,都是由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而且相当多的矛盾纠纷的发生都具备其合理性,极易引起社会的同情。
二是群体性矛盾增多。社会转型期不少利益矛盾都是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因此,一旦出现利益矛盾,就不单单是个体性利益矛盾,而是群体性利益矛盾,这种群体性利益矛盾,总是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增多。尤其是不少矛盾都是因为政策性原因所引起,涉及的对象也总是是一个群体,他们住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单位,有相同的利益受损的背景,只须有人挑头,立刻就群起响应。譬如,企业破产破产、职工下岗待岗、拖欠职工薪资、打白条、农民负担过重、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医疗保险改革等,这类问题总是带有常见性,涉及到不少人的切身利益,极易在一些人的组织串联或煽动下,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是矛盾对抗性增强。人民内部矛盾通常来讲不具备对抗性。但新的生产关系的调整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使得人民内部的经济差距急剧扩大。这第一引起了矛盾主体强烈的心理失衡,为矛盾对抗程度的加强提供了主观条件。而在客观上,利益差距的扩大确实使大家在现实日常处于不一样的境地。当大家在物质利益发生冲突而又得不到妥当处置时,容易向对抗性的方面转化,导致公开的冲突。如上述群体矛盾就极易以停工、罢课、集体上访、也会因财产纠纷、资产分配、土地用等问题,爆发激烈的纠纷和暴力冲突。而在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偏僻农村,素质极低的村官常常横行乡里,激起民愤,酿成恶性对抗事件。概言之,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抗性 较过去更为激烈。
四是处置的困难程度增大。社会流动加快了矛盾的传播速度,增加了社会管理的困难程度。群众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有些是历史遗留问题,有些缺少政策、法律依据,处置起来比较棘手。有的矛盾跨区域、跨部门,协调困难程度大。一些群体性事件,总是是较多人的过激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与少数人的紧急违法行为及敌对权势、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纠缠在一块,更是增加了处置的困难程度。
2、打造利益诉求通道,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大家党把处置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纳入国家的进步规划,就已经表明把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纳入到规范建设的框架之中。十一五期间使国内利益分化加剧的时期,大家需要加快建设起适当的、合法的利益协调机制,才能有效地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升级。长期以来大家党一直觉得党是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代表。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民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因此,大家党长期以来调节人民的利益的办法是:一是“团结——批评——团结”的办法。二是靠政策解决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就需要纳入法治轨道。大家党高度看重这个问题,并正在采取各种手段积极解决这个问题。在建设中国特点社会主义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
一是要从法律上一定各利益群体利益诉求的正当性。长期以来大家一直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目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思想观念,仿佛一提起个人利益,就具备不正当性,一需要个人利益就会侵害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这就为一些地方和集体以进步集体利益的名义侵害公民个人利益的事情常常发生。如强行搬迁,强行圈地等。只有从法律上明确,规范上保证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的遏制政府或机构的侵权行为。
二是健全和发挥社会利益组织的利益协调功能。现代社会中的利益组织一般拥有三个基本功能:一是协调利益主体与国家的关系,二是协调利益主体与市场的关系,三是充当利益表达的工具。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点是,社会管理具备多元参与性;公众缺少畅达的利益表达途径,就会转向规范以外去探寻,从而酿成政治上的动乱。因此,为减轻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动荡,大家需要要有意识地培育社会组织体系,如组织城市社区委员会、农民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等,以便有效地起到国家与民众之间社会中介和桥梁有哪些用途,协商各层次、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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